部门概括

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国有资产和招标采购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完善学校国有资产和招标采购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国有资产的资产清查、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等工作。

三、负责办理协调学校国有资产的调拨、转让、报废、报损、捐赠等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优化配置调剂闲置资产。

四、负责组织协调学校招标采购、合同签订及资产验收等工作。

五、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和招标采购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六、负责学校招标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建设与维护,提供招标采购及资产管理数据统计,编制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七、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学校招标采购计划编制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汇总学校各类资产购置计划。

八、负责组织协调学校招标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上下沟通联系工作,对口联系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等部门,推进学校各单位招标采购和国有资产队伍建设。

九、负责本部门印章的使用和管理、文字材料审核、信息报送、人员培训、档案管理和网页建设工作。

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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