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芜湖市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
作者: 审核人: 时间:2018-03-1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附校、两仪所:
现将《芜湖市关于转发<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财采 〔2017〕1108号)、《芜湖市关于贯彻执行<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财采 〔2018〕147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货物继续采用徽采商城采购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采 〔2018〕21号)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O一八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