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资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吴正中 审核人:
顾波
时间:2024-06-21 点击数:
各单位:
近年来,国有资产管理处通过构建完善“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采购资产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资产系统”),加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和建立完善资产管理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了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水平和效率,资产管理规范化、精细化建设取得了良好成效。针对目前学校资产管理存在的常见问题,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资产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入库行为,强化基础管理
(一)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资产入库,资产使用单位在资产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资产系统内完成资产的登记入库工作。各审核单位应及时进行资产入库审查,确保学校资产入库及时、准确、完整。在完成资产入库后,资产使用单位应尽快完成资产的财务入账工作。
(二)各单位在办理资产登记入库时,原则上应以取得资产权属的法律文件(合同、协议、订单、调拨单等)进行登记入库,一份权属文件对应一张入库单。同时在资产系统上传取得资产权属的法律文件、中标通知(采购通知)、项目验收资料、项目入库划分单(非必须,根据实际入库情况填写)以及其他必要的相关佐证资料。对由多种费用多个供应商构建形成的资产,资产使用单位需提供项目结算单。房屋及构筑物类资产在按合同金额实现入库后,应尽快提供项目审计决算、财务决算等资料,完成资产入库工作。
(三)各单位在资产入库时应准确运用《固定资产等资产基础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 14885-2022),严格按照分类要求,据实准确填写资产卡片中的信息要素,不遗不漏,保证资产系统信息与实物一致。一般情况下,资产入账后,卡片信息原则上不允许调整(使用人、存放地点除外),但经核实确有错误的,由资产使用单位按程序提交申请(见附件1),报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修改。若资产入库数据在财务入账前录入错误,需进行卡片信息修改的,由资产使用单位按程序提交申请(见附件1),报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修改。
二、严控入库撤销,确保资产安全
(四)凡在资产系统中已完成资产入库及财务入账的资产,任何单位不得申请撤销资产系统数据,资产的注销严格按照资产处置相关规定执行。
(五)凡在资产系统内已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完成审核的入库资产,原则上不允许申请撤销,资产使用单位应尽快完成财务入账工作。任何单位不得以经费无法支付、经费支付来源改变等理由,申请撤销已入库资产。
(六)凡在资产系统内已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完成审核,财务入账尚未完成的入库资产,因取得资产权属的法律文件失效、产品缺陷、订单错误、质量不符合标准、重复入库等因素,造成无法形成有效资产的,资产使用单位须提供充分证据,按程序申请入库撤销(见附件2)。
三、做好组织实施,提升管理水平
(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资产入库管理工作,应特别关注资产数据信息的动态变更管理,不断充实和完善数据内容,提升数据质量,确保资产系统信息的精确性和完整性。对资产信息(资产名称、分类等)确需进行变更的,按照学校管理要求完成相关手续后规范执行(见附件3)。
附件:1、资产信息修改申请流程
2、资产入库数据撤销流程
3、资产信息修改申请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4年5月24日